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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返点是什么意思

发票返点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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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发票返点是买货没要求对方开发票,后来又要发票了,对方要求多给卖家3%的钱,也就是税款吧。这3%就相当于返了3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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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返点做分录时给经销商的返点属于商业折扣的范畴,支付的返点计入“销售费用”。

增值税返点什么意思

比如矿产类企业,返点一般是13个点

运输类,全国统一发票也相当于增值税发票,可返7个点

不过大多数企业是返17个点的。

所以说,产品不同,企业性质不同,返点就有区别。

1、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税务机关对其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其开业后的实际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重新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凡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视为小规模纳税人,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关规定进行征管。否则,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2、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不包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人),如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于第一次达到标准的年份的次年一月底以前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3、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纳税人,不管是否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都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由县级以上国家税务局负责。

请问增值税发票到税务局的返点是多少?

比如矿产类企业,返点一般是13个点

运输类,全国统一发票也相当于增值税发票,可返7个点

不过大多数企业是返17个点的。

所以说,产品不同,企业性质不同,返点就有区别

若有疑问,请参考资料

纳税返点是怎么回事

"纳税返点"是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用于扶持和奖励当地企业更好的发展的一种举措。

如:当年缴纳增值税100万,政府返5个点(即:5万)。

返点形式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上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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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销商支付的“返点”在销售时直接反映在同一发票上,以满足增值税及所得税对折扣销售相关政策的要求,作为折扣销售抵减销售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67号)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凡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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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即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返点如何确定销售收入?

所谓的销售返点是指:商家为吸引客户在他那里购买东西推出的一种政策,在客户购买东西并付款后给于客户一定的现金返还。客户购买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返点,一般利润高的商品返点也高。

根据会计基本准则的精神,对附带销售返点的营业收入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这些基本原则包括权责发生制、可靠性计量、谨慎性以及会计分期和正确分类等原则。在目前的会计实务工作中,有些企业沿用不规范的做法处理附带销售返点的营业收入,背离了相关会计基本原则。

在商业购销活动中,如果销售返点的范围和金额已经达到一定的规模,那简单将其视为营业费用是不正确的。首先,销售返点虽在期后计量,但其产生于业务发生的当时。如:当公司向某一较为固定的客户销售面价为100元的商品时(暂未考虑税费因素),基于销售方的相关信用政策,该商品已附带有一定比例的销售返点,假设为3元,用权责发生制的会计计量原则来观照,则应确认营业收入97元,简单地在当期确认营业收入100元,而将销售折返点滞后确认为营业费用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存在以下问题。

1.会计分类出错,营业收入和营业费用混淆;

2.收入的计量不再可靠,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没有坚持;

3.虚夸了当期收益,有悖谨慎性原则;

4.虚增了后期营业费用,会计分期的核算基础没有遵守;

5.由于将销售返点作为营业费用核算和管理,企业可能会多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税款;

6.在兑现销售返点时,可能会存在业务人员用其他发票平账或购买方虚开销售发票的问题,从而引发财务管理混乱以及涉税风险。

正确进行确权和计量

把握住销售返点发生和兑现的时间点,按照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原则,在商品销售时,应预估商品所附带的销售返点金额,作为营业收入的备抵并确认企业应承担的现实负债的给付义务,即:贷记递延收益;当客户满足相关条件兑现销售返点时,应将其作为当期营业收入的饶回,不能减少确认当期的营业收入。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规定,“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应当将销售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在商品销售或劳务提供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之间进行分配,与奖励积分相关的部分应首先作为递延收益,待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或失效时,结转计入当期损益。”该规定和上述会计处理方法,实质是相通的。

附带销售返点营业收入的会计处理

假设销售方为甲公司,甲公司的相关销售业务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下同):

1.2011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商品100万,增值税税率17%,附带销售返点比例3%。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117

主营业务收入折扣 3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递延收益——计提销售返点 3

2.2011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B商品2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附带销售返点比例2%。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234

主营业务收入折扣 4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递延收益——计提销售折扣 4

3.2011年12月31日,乙公司依照合同要求以汇兑方式支付全部购货款351万元。

借:银行存款 351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351

4.2012年3月3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B商品5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附带销售返点比例2%,本次销售,乙公司使用了前期销售返点7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假设甲公司向乙公司单独开具了金额为7万元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在本期销售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以负数的形式,将所使用的销售返点额在销售总额中予以冲减,满足了税务机关征管要求,该事项的会计处理为:

①确认使用了前期销售返点的当期营业收入以及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B公司 576.81

贷:主营业务收入 49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3.81

②计提本次销售所附带的销售返点

借:主营业务收入折扣 10

贷:递延收益——计提销售返点 10

③转销已使用的前期计提的销售返点

借:递延收益——使用销售返点 7

贷:主营业务收入折扣 7。

由于“主营业务收入折扣”科目是“主营业务收入”的备抵科目,通过案例,我们清楚地看到,不及时预计商品销售所附带的销售返点,对财务报表相关指标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在持续的营业循环中,存在以下计量关系。

会计计量公式:当期损益表营业收入=扣减了当期已使用销售返点的营业收入净额+当期已使用的销售返点-当期计提的当期销售所附带的销售返点

税务(企业所得税)计量公式: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当期损益表营业收入+期末递延收益余额(该余额一般为贷方余额,表示当期已经计提未使用的销售返点,该数额因不符合税法实际发生原则,需要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予以纳税调增)。

增值税专票是先按17点付款再返点吗

一般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或购买劳务服务取得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是肯定要按货物或劳务服务的价款,加上17%的税额付款给开票方的。其后,是通过从销售货物或服务中应缴的销项税额里抵扣,来实现扣除的。并不是像你说的那样“返点”。

客户给的增值税发票的返点 需要给客户开销项发票吗

客户给的增值税发票的返点,不 需要给客户开销项发票。客户不应给的增值税发票的返点。

船舶制造公司增值税怎么返点

在商业活动中,为了达到促销和及时回款的目的,企业通过采取以下方式:折扣销售,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商业返利,以平价低于进价销售,它包括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例如:在一个月内,销售电磁炉30台,赠配套橱具10套;

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例如:读者来信中,让利2.1万元若直接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返还百货公司,即为直接返还货款;

3.冲抵货款的形式。例如: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购买2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购买至5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5%,以此类推,返利直接在二次货款中扣减。

销售返利处理

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

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

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支付销售返利方: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期末对于捐赠的商品进行纳税调整。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直接返还货款

支付销售返利方:

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根据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作为费用处理。

借:营业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对于这种返利方式会计处理方法各异,有的会计人员做如下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因为现金返利是在购货日后发生的,无法注明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因此,返利不能冲减增值税,只能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销售返利方,冲减销售成本,如果对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将进项税金转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冲抵货款的形式。

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会计上应按销售折让处理。

按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方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而购买方应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进项税额。

销售返利如采用在销售发票直接扣减方式,性质上类同销售折让,其会计处理与一般商品折让购销的会计处理一样。支付销售返利方收入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的净额计入销售收入;收到销售返利方成本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净额计入采购成本。

如果将返利额另开发票,对于直接冲抵货款的形式来兑现的返利,在开具发票后发生的返还费用,或者需要在期后才能明确返利额,销售方据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出红字发票冲销收入,并相应冲减销项税额。

支付销售返利方:

支付返利方凭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折让增值税发票。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返利方,持通过税务局认证的红字折让增值税发票,抵减进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贷:其他业务收入(或库存商品)

销售返点怎样做账

销售返利形式:

返利是指厂家根据一定的评判标准,以现金或实物的形式对经销商进行奖励。

在商业活动中,为了达到促销和及时回款的目的,企业通过采取以下方式:折扣销售,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商业返利,以平价低于进价销售,它包括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例如:在一个月内,销售电磁炉30台,赠配套橱具10套;

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例如:读者来信中,让利2.1万元若直接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返还百货公司,即为直接返还货款;

3.冲抵货款的形式。例如: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购买2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购买至5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5%,以此类推,返利直接在二次货款中扣减。

销售返利处理

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

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支付销售返利方: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期末对于捐赠的商品进行纳税调整。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直接返还货款支付销售返利方:

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根据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作为费用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对于这种返利方式会计处理方法各异,有的会计人员做如下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因为现金返利是在购货日后发生的,无法注明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因此,返利不能冲减增值税,只能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销售返利方,冲减销售成本,如果对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将进项税金转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冲抵货款的形式。

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会计上应按销售折让处理。

按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方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而购买方应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进项税额销售返利如采用在销售发票直接扣减方式,性质上类同销售折让,其会计处理与一般商品折让购销的会计处理一样。支付销售返利方收入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的净额计入销售收入;收到销售返利方成本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净额计入采购成本。

如果将返利额另开发票,对于直接冲抵货款的形式来兑现的返利,在开具发票后发生的返还费用,或者需要在期后才能明确返利额,销售方据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出红字发票冲销收入,并相应冲减销项税额。

支付销售返利方:

支付返利方凭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折让增值税发票。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返利方,持通过税务局认证的红字折让增值税发票,抵减进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贷:其他业务收入(或库存商品)

1.公司是经销商,收到厂商支付的现金返利,公司开具了现金收款收据,并无发票,请问公司就收到的现金返利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税务专门有规定,属于折扣,要冲减进项税额。

借:现金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平销返利和商场收取管理费,双方各做什么样的账务处理无论是收到货币性资产还是实物资产,均应于收到当期冲减当期进项税金。会计处理:

1. 收到返利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如果收到的是货物,并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袁,应同时作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 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平销返利公式: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返还的金额实际是含税价格,换算为不含税价格再 ×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

实际就是含税价格和不含税价格的问题。

发票返点是什么意思:等您坐沙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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